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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轉系、所申請

101學年度轉系、所申請
 
一、申請時間:5月28日起至6月25日截止
二、申請流程:
(一)  申請表請至校務資訊系統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網頁填寫後將紙本印出。
(二)  學士班:送請原就讀學系、院學士班主任及導師簽註意見。
(三)  研究生:送請原就讀系、所、學位學程及擬轉入系、所、學位學程簽章。
(四)  申請表務請於6月25日前送達本校註冊組辦公室,逾期不受理。
 
備註:
1、以推薦甄試入學者,依規定於就讀期間不得轉系,惟情況特殊者,應於轉系申請期間填具申請表併附書面轉系特殊理由送交註冊組,如經轉系審查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者,始得轉系。
2、以離島生資格入學者,依據「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十條規定,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3、轉系申請標準請見下列網頁:http://registra.web.nthu.edu.tw/ezfiles/86/1086/img/75/TRAN.pdf
 
註冊組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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