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 (學生赴海外實習補助)
全球處通知「108年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學生赴海外實習
如有申請件請於1月23日(星期三)中午前將審核表 (excel檔,如有1件以上請排序)及申請書(pdf檔)寄送
備註:計畫若順利通過執行單位(院系所)需支付教育部補助款至少
108年學生赴海外企業、機構實習,
一、 申請說明
申請日程:108年1月31日(四)前,經院推薦送件至全球處 ( 每院兩案可各推薦1件,備取1件)
申請資料:附件1 審核表excel檔,以電子檔方式提供
附件2 申請書轉為pdf 檔,以電子檔方式提供
附件3 申請書轉為pdf 檔,以電子檔方式提供
申請方式: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計畫主持人,送計畫申請
補助期間:108年7月1日起—109年10月31日
補助方式:赴海外實習學生之來回機票及實習當地生活費
補助對象:在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辦理原則
(一)辦理方式:申請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
(二)補助期限及額度:
(1)選送生於國外實習機構實習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不包括
(2)每人補助額度,至少應包括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
其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之補助,以一人為限,
(三)執行單位(院系所)需支付教育部補助款至少20%之配合款
三、申請時程:
本案需經由各院推薦,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各院最多請推薦1
若有他院流用名額將開會決議。全球處將於2月底前召開會議決定推
(一) 108年1月31日前:校內申請截止,
(二) 108年2月中旬:全球處辦理校內推薦審查
(三) 108年3月上旬:獲推薦教師填寫補充資料
(四) 108年4月-5月:教育部審查各校計畫書
(五) 108年5月31日:教育部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四、注意事項
學海築夢計畫:教育部將視本校推薦計畫案給予一筆經費,
新南向學海築夢:每一個實習計畫案,實際補助金額由教育部核定。
五、申請資料
六、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