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辦理第二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截止:3/4)
辦理110學年度第二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通知
一、 依據物理學系及天文研究所「
二、 碩士班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期:111學年度第一學期。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期:111學年度第一學期。
三、 檢送本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
四、 有意申請者請於3月4日(五)前彙整相關文件送交物理系/天文所
申請物理所:請將申請資料送交物理館619物理系辦方琳小姐。(
申請天文所:請將申請資料送交綜二館530天文所辦高筱茵小姐。
相關附件: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
2. 清大物理系暨天文所學逕博相關辦法
3. 清大物理系暨天文所碩逕博相關辦法
4. 學逕博系所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