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二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通知
一、 依據物理學系及天文研究所「
二、 碩士班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期:108學年度第一學期。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期:108學年度第一學期。
三、 檢送本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
四、 有意申請者請於3月15日(五)前彙整相關文件送交物理系/天文
申請物理所:請將申請資料送交物理館619物理系辦方琳小姐。(
申請天文所:請將申請資料送交綜二館530天文所辦高筱茵小姐。
107學年度第2次辦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時程如下:
日期 |
重要項目 |
辦理單位 |
備註 |
2.19 |
辦理公告 |
物理/天文所 |
1. 辦理通知。 2. 註冊組網頁公告(含台聯大系統跨校逕博) |
3.15前 |
學生備齊報名資料逕送系所辦公室 |
物理/天文所 |
物理系承辦人:方琳小姐。(分機:42512) 天文所承辦人:高筱茵小姐。(分機:42666) |
5.1前 |
系所審查 |
物理/天文所 |
|
5.2前 |
錄取結果討論 |
物理/天文所 |
|
5.3前 |
送教務長核定 |
註冊組/教務長 |
|
5月底 |
公告核准名單 |
註冊組 |
若有台聯大系統跨校逕博,則函請原就讀學校提供學籍資料。 |
107學年度第二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相關辦法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