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111學年度第一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通知
一、 依據物理學系及天文研究所「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及「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要點」辦理。
二、 碩士班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期:111學年度第二學期。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期:112學年度第一學期。
三、 檢送本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業成績認定標準一覽表」、「物理系暨天文所學逕博辦法」及「物理系暨天文所碩逕博辦法」。(112學年度博士班招生名額尚未經教育部核定,逕博名額上限為招生名額40%)
四、 有意申請者請於10月18日(二)前彙整相關文件送交物理系/天文所辦公室。
申請物理所:請將申請資料送交物理館619物理系辦方琳小姐。(分機:42512)
申請天文所:請將申請資料送交綜二館530天文所辦高筱茵小姐。(分機:4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