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上學期(2020秋季班)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

109學年度上學期(2020)陸港澳交換已開放申請,請於 109211日(二)  將相關申請資料送至理學院辦理。

提醒:

近兩學期成績檢視標準為107()108()

申請資格與對象

1.      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2.      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07下及108上)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

3.      申請交流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

※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

相關申請資訊公告於全球處網站 : http://oga.nthu.edu.tw/news/detail/sn/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