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開放碩士生申請)「國立清華大學補助博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處理要點」名稱與部分規定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內容:
一、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名稱修正為「國立清華大學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處理要點」。
(二) 修正第一、二點:碩士生納入補助對象。
(三) 新增第九點:本要點與「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原新竹教育大學)補助碩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處理要點」(以下簡稱「南大校區要點」)不重複補助。105學年度(含)前已取得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入學資格之碩士生得選擇其中一種管道申請補助。
二、 附件為「國立清華大學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處理要點」、「修正對照表」、「核定標準」。
三、 其餘相關資訊請參考研發處網頁:http://rdweb.nthu.edu.tw/Pages.aspx?pid=66&lan=TW
四、 敬請本校碩士班學生踴躍申請。
修正對照表
核定標準
國立清華大學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處理要點(1071004研發會議修正通過)